執著是為了不讓自己後悔

2008年6月25日

【新聞】2008.06.25. 中時電子報 -- 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

原文網址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625/4/11xew.html

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

更新日期:2008/06/25 04:33 李國煌台北報導

人人喜愛高收入,在居住的城市中,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、還是落後,北中南標準不一,依據調查,北市個人月收入49,532以下,屬於後段班,中市、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,478,都是中低收入一族

依據主計處的調查,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,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,中間值的金額,大致落在49,532元,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,可區分成前50%、後50%。

這個意思就是說,居住在台北市的人,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,532元以下,就是落在後50%的一群,屬於收入的後段班。

至於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基隆市、
嘉義市、新竹市,台南市、鳳山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%,還是後50%的分界點,落在37,478元。

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、部分縣轄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、後段班,金額落在34,401,
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,個人月收入超過22,750,就屬於前段班。

這個標準,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,今年,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,才能申請購屋
貸款利息補貼、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。

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,一個上班工作的人,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,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,營建署人員說,採取收入限制,是為了「排富」,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。

倒是,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,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,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。

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,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,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,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,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,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。

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,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,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,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,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,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,申請獲准後,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,一年為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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裡面有一些"統計學"的問題,這裡使用中間值、跟用平均值有甚麼不同(之後有心情再寫吧!),但是我要說的是,這樣台大的碩士學歷、專任助教,月收入 46000(未扣健保、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等等,實領 43000),我之前雖然只有學士學位、但是直升博士班之後兼任"專任助教"(現在已經禁止、因為太爆肝)也是如上述的收入,基本上單看我個人就是個中低收入階層了,更何況我是我家主要經濟來源...

現在,剛好跨過門檻,七月起新的家教如果高中數學、物裡再接起來,好樣的!九萬趙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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